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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萨克斯坦主张伊朗有权和平利用核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3日08:06 人民网-江南时报

  新华网10月2日电 哈萨克斯坦外交部2日发表新闻公报说,哈主张伊朗有权在国际原子能机构的监督下制订和平利用核能的计划。公报说,哈外长托卡耶夫1日在与前来参加中亚经济合作组织外长会议的伊朗外长摩塔基会谈时表示,哈关于核问题的立场非常明确:第一,哈遵循核不扩散原则;第二,任何有能力的国家原则上都有权以和平为目的发展自己的核计划;第三,核计划的实施应在国际原子能机构的严密监督下进行。

  摩塔基表示,伊朗与哈在核问题上的立场是一致的。伊朗主张中亚经济合作组织成员国有权以和平为目的拥有核技术。他说,伊朗支持哈自愿放弃核武器的决定并希望全世界都能自愿放弃核武器。

  另据消息,也门总统萨利赫1日也强调,伊朗有权以和平方式利用原子能。

  中亚经济合作组织第15次外长会议1日在哈首都阿斯塔纳举行。会议通过了至2015年前中亚经济合作组织发展前景规划,内容涉及在组织框架内各成员国加强在贸易、投资、交通、通信、能源、金融、工业、农业、环保和旅游等领域合作的措施。

  中亚经济合作组织成立于1985年,其前身为地区发展合作组织,目前成员国包括伊朗、巴基斯坦、土耳其、阿富汗、阿塞拜疆、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

  《江南时报》 (2005年10月03日 第十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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