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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撬”出锁具保险索赔难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3日10:00 武汉晚报

  防盗门被撬

  “撬”出锁具保险索赔难题

  本报讯(见习记者高星实习生张齐)品牌防盗门被小偷撬开了,按经销商的说法可获10万元赔偿,可韩先生发现,10万元锁具保险只是“水中月”。

  9月22日凌晨,家住东西湖六支沟幸福园小区7楼的韩先生家中被盗,小偷撬开防盗门,盗走5000余元现金和两部手机。事发后,韩先生拿着保险卡去找防盗门的经销商索赔,对方以超过一年期限为由拒绝。

  较真的韩先生仔细研究了那张保险卡,上面写着:锁具属技术性开启及钻、撬使锁头功能破坏(在公安部锁具功能规定范围内),造成消费者室内可保财产被盗损失,保险公司按《家庭财产保险附加盗抢保险条款》规定进行赔偿,保险金额10万元。

  根据公安部《GA/T73-94机械防盗锁》规定,防盗门上安装的A型锁,防技术性开启时间达到1分钟和破坏性开启15分钟即算合格。该保险条款就意味着:如果家中失窃,消费者要索赔,必须要证明自家的门锁是在1分钟内被技术性开启,或15分钟内被破坏性开启。韩先生质疑:按照这样的规定,这十万元怎么能拿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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