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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提醒乘车人:下车前一定要索取发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4日08:20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报道】 本报昨日刊登了第一期的“打车丢物”后,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但仍有一些市民在乘坐出租车后将随身物品遗忘在出租车上。

  昨天上午8点钟左右,市民任先生在草场门乘坐出租车去中华门城堡看朋友。到了目的地后,他付了钱就跳下车,刚走出20米远,他才发觉手机竟丢在出租车上了,等他回头的时候,却发现那辆出租车早就消失在滚滚的车流中。“光记得是辆绿色的出租车了。可街头满

是绿色的出租车,我怎么知道是哪辆?”任先生懊悔地告诉记者,在上车前他也没看清是哪家公司的出租车,车牌号是多少,而在下车前他也没有索取发票。

  而记者随后和南京公交治安分局取得联系,得知中心昨天只接到9起丢失物品的报案。“几乎都是丢手机的。”值班的警官告诉记者,这其中只有两位失主在下车前是索取了发票的,他们中心已联系了出租车所在的公司,正在寻找这两人当时所乘坐的出租车。

  这位警官告诉记者,他们每天都能接到不少丢东西的报案,这其中以小件物品居多,如手机、钱包等。而且一些失主在下车时不但发票不要,就连车牌都不看一下,等发现丢了东西就和他们中心联系,他们遇到这种情况也不好找。

  警官提醒市民,下车前要对随身物品进行“盘点”,还要索取发票,这样丢了东西才有可能及时找回。(公交治安分局报失中心电话:84427000)(朱雷)

  (编辑 丹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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