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封“与夫书”否决离婚诉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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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4日09:55 武汉晚报 |
丈夫在服刑,妻子书信传情生活起磨擦,女方起诉离婚 39封“与夫书”否决离婚诉求 本报讯(记者杨明安通讯员熊曙光)妻子要离婚,丈夫出示了自己服刑期间妻子写给他的39封书信,以证明他和妻子“感情仍然存在”。昨从黄陂区法院获悉,法官据此判决“ 不准予二人离婚”。王倩(化名)现年30岁。今年8月,她来到黄陂区法院起诉要与丈夫陈刚(化名)离婚。她说:我与陈刚经人介绍相识,缺乏了解,婚后发现双方性格差异较大,常为家庭琐事争吵、打骂。 另外,王倩说,陈刚生理上有缺陷致自己婚后未生育,未尽到做丈夫的职责。为此,她还出示了丈夫在某专治不育症的医院看病的病历。 陈刚在庭上辩称,自己生理上并没有妻子所说的缺陷。自己从未打她,尽到了做丈夫的义务。妻子不孕,系她服用了口服避孕药所致。陈刚认为,自己和妻子之间的感情一直存在,2004年,自己犯了罪在服刑期间,妻子光给自己写的信就有39封之多。 法院认为,案中夫妻二人婚前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只是由于性格上有一定差异,加之男方服刑对夫妻感情产生了影响。因此,二人虽有口角,但从39封“与夫书”就可看出,夫妻感情其实并未破裂,因此,法院据此判决不准予二人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