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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十一五”取消农转非 推进农村四项改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5日09:31 新华网

  新华网沈阳10月5日电(记者陈光明、徐飞、任鹏飞)鞍山市委书记李英杰日前表示,鞍山在“十一五”期间,将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深化农村各项事业改革,彻底消除解决“三农”问题的各种体制机制障碍,打破城乡“二元结构”。

  一是严格落实土地政策。严格落实土地延包政策,依法妥善处理因土地问题发生的各类纠纷,坚决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调动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积极性。要推进建立土地流转机

制,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吸引外资和民营资本开发农业,推行多种形式的土地使用权变股权,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二是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税费改革是农村改革的关键。进一步完善县(市)区分税制财政体制,扩大县域经济管理自主权,加大市对县乡转移支付力度,逐步建立起覆盖农村的公共财政体制。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全面清理农民承担不合理费用。积极化解村级债务,纠正乡镇经济管理中的违法和不规范行为。

  三是探索农村户籍制度改革。坚决取消“农转非”限制,鼓励农民申办小城镇常住户口。坚决取消一切歧视外来流动人口政策,保障他们在入学、参军、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积极探索农村小城镇户口管理办法,促进农村城镇化发展。

  四是加快乡镇机构改革。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一步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巩固合乡并村成果,规范乡镇机构设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精简财政供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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