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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基金“资润”科技型中小企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6日06:27 成都日报

  (实习记者缪琴)科技型中小企业及研究开发机构有望得到更大力度的专项资金支持。日前,成都高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出台。《办法》设立了用于技术创新的专项创新基金:2005年额度为1600万元,以后逐年递增,此举将对成都高新区企业、项目技术创新起到推动作用。

  支持力度

  今年1600万以后逐年递增

  创新基金是一种引导性资金,旨在通过支持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增强其创新能力,逐步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企业技术创新投资机制。创新基金为专项资金,2005年额度为1600万元,以后逐年递增。

  支持方式

  有偿使用和无偿资助

  《办法》规定,根据企业和项目的不同特点,创新基金将以有偿使用、无偿资助两种方式给予支持。其中,有偿使用数额一般不超过50万元,个别重大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且企业须有等额以上的自有匹配资金。

  无偿资助主要用于企业技术创新中产品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科研人员携带科技成果创办企业进行成果转化的补助。资助数额一般不超过30万元,个别重大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支持对象

  科技型中小企业及研发机构

  《办法》规定,获得创新基金支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及研发机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企业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或技术服务,企业负责人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较高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此外,对于产、学、研的联合创新合作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高技术、高附加值、节能降耗、有利于环境保护以及出口创汇的各类项目,以及被列入部、省、市级有关部门相关计划或得到所在高校、研究院所相关基金支持的项目将得到创新基金优先支持。

  基金申请

  每年分两批受理

  创新基金项目,由符合条件的单位,每年分两批向成都高新区科技局申请。申请技术创新基金的企业必须提供《成都高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申请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说明企业项目技术情况的有关法定证明、与项目有关的其他参考资料,如列入国家和省科技计划的有关批准文件、环境保护证明、奖励证书等材料。(来源:成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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