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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电视”也得为市民留点权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7日00:14 红网

  2005年10月6日《京华时报》消息:有线电视数字化推进工作要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视听权,尊重用户选择权,对于暂时不愿意看数字电视的用户,运营商要保留一定数量的模拟频道保证用户的需求。这是国家广电总局副局长张海涛日前在“全国城市有线电视数字化试点工作现场会”上提出的看法。

  从一些城市数字电视推广“赶英超美”的态势看,按理说市民是幸福的,但坊间的

舆论似乎并不为免费赠送机顶盒等“善举”而领情,谁都不会怀疑“数字电视”的潮流趋势,但是怎么去迎合这个趋势,是技术也是艺术——说到底是行政艺术。这话似乎又有点风马牛的感觉,理论上说,数字电视是商品,在市场经济中理应接受价值规律的选择,跟行政作为不搭界,再说在如今的买方市场下,市民是可以而且也应该挑三拣四的,但是以行政性的垄断的面具唱着“数字电视”的圣诞歌,有些滑稽——因为在一个成长中的公民社会,国家法律对每个公民、企业包括政府行为都明确规定了权利和义务,必须以行政法律与法规为准绳,而有关的产业政策显然没有逾越的特别通行证。时髦点讲,装不装数字电视,挑哪家公司,是市民的自主选择。

  在日益多元的社会,公民应该在看什么样的电视上拥有选择权。安装数字电视就像到餐厅用餐一样,我一个人只能吃一两个菜,你非要给端出来十几盘来,然后告诉我这是优惠服务、甚至餐具超值赠送,非要我埋单,这合情理吗?当然,行政强制的“好心”苍天可鉴,但是任何一项良策的推广都不可能是“一刀切”一步到位,需要配套的财政补贴、制造市尝弱势政策、制度救济等多种手段加以辅助。收费不听政、服务缺监督、市场太垄断,这和强买强卖有啥区别呢。

  数字电视的推广要考虑到地区差异、收入差异、文化差异、消费差异等因素。数字电视的春天是很诱人的,但是“开往春天的地铁”的票价不能太贵,百姓便宜的娱乐不能在产业政策的升级中突然就成为昂贵的消费,毕竟,说到底,广播电视和一般的商业领域还是有区别的,它承载了相当成分的公益性和社会性,由此,政府的责任和投入就是个不容规避的话题。

  看看邻居吧:美国的普及率只达到了40%以上,世界上最早推出数字电视的英国也只达到了50%以上。“数字电视”的飓风迟早是要来的,但请来得平缓些、来得人性些,让数字电视真正成为“享受”而不是“难受”。

  (稿源:红网)

  (作者:邓海建)

  (编辑:潇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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