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提高旅客携带人民币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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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7日11:36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本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财政部”台北关税局相关人员5日表示,根据台湾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新修正的规定,即日起入出境旅客及随交通工具服务的人员,可携带人民币额度由原来的6000元提高到2万元,而携带人民币超过2万元入境者,应自动向海关申报。 据悉,入境超额部分由海关代管,出境时可领回携带出境,至于出境者,其超额部分不得携出,应由随行亲友带回或委托航空公司代为保管。另外,人民币额度不计入外币限额 之内。(长工)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5年10月07日 第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