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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刑事案众人以讹传讹越发迷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7日11:51 桂龙新闻网

  “一名阔少爷,因为玩弄女性,被人报复杀死在街头”、“如果警方出警及时,这名花花公子得到救助,就不会因失血过多而死”……近日,贵港市港北区大圩镇居民对这样一起案件议论纷纷。10月5日,记者前往大圩镇采访,发现这是被层层“迷雾”包裹的一起普通刑事案件。

  迷雾一:受害者与行凶者有瓜葛?

  10月5日中午时分,记者来到大圩镇街上,在一间饮食店里,向男老板打听“阔少爷毙命街头”一事,这位中年男子马上答道:“这件事大圩镇人人都知道,而且很多人都看见了案发过程。”在他的指点下,记者找到自称目击者的几名居民。

  一名姓李的居民说,9月28日早上5时许,他起床准备张罗开店时,看到街上有两名男子被六七个十七八岁的年轻人挟持到一巷口,歹徒中有一人是年轻女子,她像是指挥者。随后,他看到一男子被歹徒捅伤倒地,地上流了一大摊血,歹徒随后一哄而散。另一位居民在旁边说:“这名被捅死的男子,衣着光鲜,装扮与农村人明显不同,听说他是在玩弄女性后,才被人家报复的。”记者向他打听消息来源,他却不能详细道出,只说:“大家都是这么说的。”

  10月6日,记者辗转几公里山路,在大圩镇武乐乡吉倒村找到了案中另一受害人阿强。阿强今年18岁,被称为“

花花公子”的另一受害人阿志是他的同族兄长。他说,他和阿志一直在广东打工,临时决定回家过“十一”,打算休息一段时间后再去找工作。9月28日早上,他们乘坐广东中山至贵港的班车,在大圩下车后,因天色未亮就在街上吃早餐,打算稍后再坐车到武乐。不料,被一伙歹徒抢劫,一个女歹徒和一男歹徒围住他,另有四五个男歹徒围着阿志。他被抢走50元,身体未受伤害,阿志在反抗中被连捅数刀。

  对于受害人阿志被传为玩弄女性的“花花公子”的问题,阿强说:“阿志和我长期在外地打工,怎么可能和这名女子产生瓜葛?”

  迷雾二:“阔少爷”被捅身亡?

  据一名现场目击者说,歹徒跑开后,几位热心居民过来救助。大家发现,伤者大腿、腰部、手臂被捅了数刀,鲜血流在地面上。几名居民拿来药品、布,给伤者包扎,有的则拨打电话报警。但伤者气若游丝,脸越来越白,最后闭上了眼睛。随后,有居民从大圩中心卫生院获悉,伤者因失血过多已经不治身亡。

  记者前往卫生院采访,医生却告诉记者,伤者阿志经他们抢救,已经控制了病情,在阿志家属的一再要求下,

医院让他提前出院了。阿志家住武乐乡吉倒村,记者来到他家,他父母介绍,因为阿志伤情严重,他们让他到桂平市亲戚家中居祝记者又前往桂平市大湾乡安担村的阿志亲戚家,终于看到躺在床上的阿志。

  今年22岁的阿志虽然仍显虚弱,但已能开口说话。听记者说到外界传他已经“不在人世”,阿志一脸无奈。他说,出院时因为自己无法行走,是被抬上车的。根据当地风俗,为了祛邪,家人在租车接他回家时,烧了几串鞭炮。而转到亲戚家养伤时,也是按同样风俗操作,可能这导致了不明真相的外人误解。

  记者还发现,被传言为“阔少爷”的阿志家并不富裕,他们全家共看一台电视机,屋内地面和其他大多数村民一样,连水泥也没铺上。楼房只有一层,还是10多年前建的。阿志说,可能是他长期在广东打工,衣着显得有些时髦,才给人以“阔少爷”的印象。阿志还进一步澄清,他和那女歹徒并不认识,更谈不上“有瓜葛”“被报复”。

  迷雾三:当地警方处警不及时?

  在这一事件中,“警方处警不及时”也是当地居民传言中的一个重要内容。

  几位居民说,当时他们发现案情后,马上拨打110报警。但报警近半小时后,大圩派出所两名民警才赶到现场,而大圩派出所距案发点仅三四百米距离。同时,居民寄希望于警方,也就没拨打120,是警方出动缓慢,才导致阿志失血过多没得及时救助而“死亡”。

  因为事发突然,阿志、阿强均没能详细说出案发具体时间,只知道大概是早上5时20分至40分时间段内。记者从贵港警方了解到,当日他们接到最早报警时间为早上5时45分,因为市区离大圩镇有二三十公里,他们就指派大圩派出所出警。

  大圩派出所的蓝警官拿出当日的“接处警信息登记表”给记者看,上面显示派出所接到处警指令时是早上5时47分。他介绍,他们接到110转来的指令后,在一二分钟内马上驱车前往现常因为当时歹徒已经逃离,他们就先将阿志送至大圩中心卫生院救治。

  大圩中心卫生院的梁医生当日负责接诊阿志。他介绍,在接诊记录上显示,阿志是在早上5时57分被警方送到院内的。因为阿志失血量大,没在门诊逗留,直接送到住院部。经检查,阿志身上被捅了8刀。

  大圩派出所有关负责人介绍,居民传言警方处警不及时其实是误解。这主要是当时事情紧急,居民心中焦急万分,在这种状态下,等待中渡过一分钟就相当于平时渡过三四分钟般漫长。此外,一些居民以最早拨打110,但未接通报警电话时的时间来计算出警时间,也导致误解发生。

  警示:不要人为给案件添迷雾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当地也有一些居民不是以讹传讹地谈论此案件,他们用较理智的眼光看待案件相关情况。

  在大圩街上开饮食店的李老板是一名有10多年党龄的党员,他说,案发当日他发现了案情,遂和几位邻居一道,率先拨打了报警电话。他估计,他拨打电话时大约为早上5时40分,“民警大约10分钟后赶到,并没有所传言的半小时这么久。”

  另有一位摊主则认为,“发生命案”对一个人口不多的乡镇来说,无异是“特大新闻”,难免成为大家茶余饭后的话题。再加上此案件有一名年轻女歹徒行凶,这更引起众人好奇。在众人以讹传讹后,案件就变得越发迷离、越发离奇。

  就在记者采访中,大圩街上一位居民还向记者打听,说行凶的女歹徒是××老板的千金,现在其家人想拿几十万元摆平此事,还派人前往阿志家中谈判……记者将在阿志家中所见告之,他哑然失笑:想不到此事被传得这么离谱,这个小道消息肯定又是假的。

  大圩派出所刑侦中队一位民警告诉记者,他们目前正在全力查缉行凶者。经他们初步调查,这仅是一起偶发性的普通刑事案,怀疑是上网者为了筹钱上网,而对刚下班车的阿强、阿志实施抢劫。居民的以讹传讹给他们的破案工作增添了不少阻力和麻烦,希望大家在流言面前保持清醒头脑,相信警方支持警方。

  来源:南国早报选稿:韦力萍作者:谢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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