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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住院7天被多收706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7日12:44 大众网-农村大众

  本报茌平讯(记者石鹏志通讯员张同建)住院7天做了一个阑尾炎并右卵巢囊肿摘除手术,患者张爱华花费医疗费等3890.84元,对照着国家核准执行的收费标准,张爱华对手术中的20多个收费项目产生怀疑,并认为其中的1600元费用属于非法收费。今年3月10日,患者张爱华将医院诉至法庭。审理中,法院认定医院非法收费、重复计费共计706.09元。近日,茌平法院一审判决茌平县人民医院退还张爱华706.09元。

  据了解,2004年8月2日,张爱华因腹痛到茌平县人民医院就诊,确诊后,张爱华办理了住院手续,并进行了阑尾切除和右卵巢囊肿摘除手术,医护人员对张爱华进行了治疗和护理,8月8日,张爱华出院。8月13日,张爱华前去医院结算,医院出具出院费用结算单一份,载明张爱华住院7天花费3890.84元,医院从张爱华预交的4100元中退回209.16元。9月7日,张爱华又从医院获得住院费用明细清单一份,载明费用总计3790.84元。住院费用明细清单上明明写着3790.84元,出院结算时,医院为啥多收了100元呢?张爱华对医院的收费产生了怀疑。

  之后,张爱华找出国家核准执行的收费文件对照,却发现医院并不只强行多收取了100元,而是在若干收费项目中有乱收费嫌疑。张爱华说,8月2日住院时,医院给她进行了验血(血分析),收取了20元的验血费,但结算时又收取了10元的抽血费。“验血收取验血费,还要收取抽血费,难道这不是明显的乱收费吗?”而收费说明上又明明写着检验血、尿时不得再收取标本采集费。另外,张爱华又列举了其他的乱收费和多收费项目:妊娠实验费、陪人费、季节费、水电费、卫生费、微机工本费、注射费、空调费、手术延长费、一次性衣帽口罩费、周末消毒费、换药费、会诊费等等。等等。对于自己支付的3890.84元医疗费,她认为其中的1600元费用都属于非法收费。

  法院审理认为,患者到医院就诊,双方事实上形成了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医院是特殊的市场主体,国家有关部门专门制定了关于医疗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医疗服务单位对其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没提供医疗服务的项目不得收费;对没有经过有关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不得收费;对提供服务且允许收费的服务项目,应当执行政府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法院认定,张爱华住院期间医院没提供抽血和妊娠实验,医院应退还该两项收费16元;陪人费、季节费、水电费等是经核准收费之外的收费项目,依法不应收取,医院应退还共计75元;注射费收费标准为1元,心电图为10元,医院分别实收10元和30元,多收的应退还;空调费多收110元、输液费多收206元、中低硬膜外麻醉多收100元等应退还;手术延长费收取10元无依据,治疗费超收8元、70元材料费包括在手术费中再次收取无法可依;会诊费10元无证据支持,换药费50元属重复计费,周末消毒费40元无收费依据等,茌平法院依法判决茌平县人民医院退还患者张爱华706.0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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