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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却缺少安全事故应急方案 购物频发流血事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8日09:11 桂龙新闻网

  假日期间,柳州市各大商场迎来了销售高峰,可是商场内的不安全因素往往被忽略了:一位13岁的男孩在商场内消费时,遭持刀歹徒捅伤;一女孩坐在商场一矮台上,被压碎的玻璃割伤。有关人士认为,发生在商场内的类似事件,和商场的管理不善有关。

  昨日,记者从柳州市人民医院了解到,几天前被歹徒捅伤的男孩仍在医院接受治疗。他的家人告诉记者,事发当时,男孩正在柳州市一大商场的保龄球馆里打球,后来几个人

进来,和男孩发生争吵,随后持刀朝男孩的臀部捅了数刀。流血事件发生后,男孩向球馆的工作人员求救,对方因为没有及时通报商场的服务总台和值班经理,耽误了110赶来处理的时机,导致几名动刀伤人的歹徒逃之夭夭。该男孩的家长目前正和商场协商事故的责任理赔事宜。

  10月5日,柳州市工人医院接治了一个受伤的5岁女孩。她于当天随妈妈到市中心某商场的三楼购物,在妈妈到试衣间试衣的间隙,女孩一屁股坐在了一旁的玻璃矮台面上,不料台面的玻璃碎了,把她割伤了。目前,女孩的家人正和该商场协商医疗和责任的事宜。

  类似的不安全事故在商场内时有发生。在某一个商场里,就发生过电梯弄断小孩的手、男孩被商场的保安误以为是小偷,拉到办公室殴打等恶性事件。对此,法律人士认为,顾客到商场购物,实际上已经与商场形成一种销售合同关系,商场应当为顾客提供安全的购物环境。根据《民法通则》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受害人有权向商场提出索赔。每个事件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分析,例如受伤的女孩,她的父母也应该承担监护人失职的主要责任,商场则应承担次要责任。但无论如何,商场都无法推脱掉责任。

  据了解,为了迎接国庆假期,柳州市各大商场均发布了不同的促销优惠信息,每天引来上万市民的抢购。柳州市一商场的管理者称,为了预防各种不安全的恶性事故发生,各大商场拟订一套应急预案和具体的防范措施势在必行。

  来源:南国今报选稿:见习编辑叶焱焱作者:毛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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