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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选以外的“三分之二”干部咋能令人放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9日10:21 人民网

  山西省委组织部出台了《山西省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办法》,规定从现在起每年县以上新任用的党政领导干部,要有三分之一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以此匡正山西用人风气,端正用人导向。

  公开选拔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实现在更广阔的范围内选贤任能,构建起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新机制,树立了正确的

用人导向,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作为急需大量人才的中部省份,从1991年开始,山西省先后进行了6次公开选拔厅级领导干部工作,共选拔了69名副厅级领导干部。应该说,这方面取得了可供借鉴的成功经验。

  然而,笔者觉得规定从现在起每年县级以上新任领导干部,只有三分之一的公选比例,是不是太少了?为什么不能规定第一年三分之一,以后每年增加三分之一,逐步实现领导干部的大部分公选?笔者不是认为尚在尝试阶段的公选制度就包治百病,而是对另外的三分之二靠直接提拔上来的干部有点儿不放心。

  其一,让人不放心的是,三分之二中一部分份额极有可能被庸官占据。传统的干部选拔任用方式,是以组织考察,在一定范围内征求群众意见,并由党组织决定任免的委任制为主要特征的。往往出现“了解的不合适,合适的难找到”,传统方式下选人视野狭窄、论资排辈、排斥竞争、群众参与不够、“由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决定了提拔重用的不一定是“中用”的,真正有能力、想干事的干部上不来。而选上来的这部分人中有不少是四平八稳、无所作为的“太平官”,他们更精于在政绩、岗位上钻营,而不是去开拓进取。这样的干部主政岂不贻误了发展的良机?

  其二,让人不放心的是,三分之二中一部分份额极有可能被领导的身边人获得。有一种说法,领导身边不养老。的确,在“指挥部”工作,水平、能力、效率显得尤为重要,年轻既是一种优势也是一种实力。论资排辈“梯队式”的领导机关工作人员就像走马灯一样走了一茬又来了一茬,不是领导“喜新厌旧”,而是不能耽误了这些小青年的前途。大有大安排,小有小安排,都是鞍前马后,不给个一官半职,于情于理好像都说不过去。有真才实学的去参加公选,学识能力一般般的只有坐等领导“安排”。如何“打发”领导身边的干部成了组织部门细心琢磨的一门学问。提拔“身边人”影响着官场生态,它使默默无闻在基层奉献的干部感到提拔无门,重用无望。同时,有一部分“身边人”不为领导争气,反为领导添堵,仗势欺人,有恃无恐,好景不长就一步迈进了班房。这样的案例屡见不鲜,李真之流就属于领导身边的此类“英才”。

  其三,最让放心不下的是,三分之二中有可能出现买官卖官的腐败现象。随着公选比例的加大,利用提拔干部搞腐败的空间越来越窄,机会也越来越少。但是“苍蝇专叮有缝的蛋”,只要这三分之二还在,就极可能出现买官卖官现象。传统的选拔干部模式是买官卖官者最熟悉不过的“交易平台”,加之官位含金量高,升值潜力大。如果花50万买个县长,不出一两年就能顺利收回成本,而且还能大赚一笔,何乐而不为?有的干部最初也是有为青年,充满抱负,但在努力工作之后,却比不上“会跑会送”的。受这种“潜规则”的潜移默化,有些也开始一门心思学官场厚黑之学,根本没有心思面对公选也没有能力面对公选,只好一头栽进买官的陷阱,害人又害己。

  吏制不改,腐败难除,事业难成。而改必全面,改必彻底。笔者以为,与其留下三分之二的未知来让人猜疑、让人担心,还不如近一步扩大公选比例,逐步实现领导干部的大部分公选。

  作者:网友:梁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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