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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老人打官司大半为房子 诱发因素大体可分3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9日15:1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0月9日电据新民晚报报道,今天上午,据从上海第18个“敬老节”大型法律咨询服务活动中了解到的消息,目前上海老人所遇法律问题中房产纠纷占56%,成为他们最大的维权难题,超过了赡养和婚姻问题。去年,上海法律服务中心投诉房产问题的老人达2696人次。

  诱发老人房产问题发生的因素大体可分3大类:

  -售后公房的产权归属

  老人用多年积蓄买下承租的老公房,但产权证上的业主却是子女。子女不但劝诱老人把产权人变成了自己,在成为业主后还要赶走老人。老人气愤之下,要求变更产权人。

  -子女不肯迁“户口”

  老人买下多年承租的公房后,想出售后住养老院。但户口本上还有子女名字,按规定,要户口本上所有成员一致同意,公房方可买卖。有些子女不准老人卖房,除非老人拿出相当数量的“补偿款”弥补他们迁户口的损失。老人想不通,自己多年无偿为子女提供住宿,如今却被“户口”绊住了。

  -趁动迁赶走老人

  老人是业主,在动迁时,子女代替年老体弱的父母签署动迁协议,用动迁款为自己购房,随老人爱住不住。有的干脆替父母在外租房,仅付一次房费,身无分文的老人变成了无房户。

  上海市民政局一项调研表明,上海家庭越来越小型化,只要生活能自理,老人更倾向于与子女分居。因此,这类房产纠纷越来越多。市老年法律服务中心主任吴幼敏建议,想要低成本、高效率、不伤害亲情地解决纠纷,老人最好先到社区调解。目前各个街道都有司法综合服务窗口,居委会也都有调解员,还有像卢湾区的“小毛热线”等,也为全市老人提供过不少成功的援助。(姚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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