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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三大理由“允许”国际开发机构境内发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9日20:38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0月9日电(记者张旭东、毛晓梅)中国人民银行9日对外表示,国际开发机构在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对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以及对外开放具有三大重要意义。这也成为我国引入全新发债主体的三大理由。

  一是有利于推动我国债券市场发展。近年来,我国债券市场发展迅速。2004年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量达11.8万亿元,截至2005年9月,各类可交易债券总余额达到6.5万亿

元,市场各类机构投资者达到4000多家,市场运行规范,基础设施建设也日益完善,实现了国际上先进的DVP结算方式。

  此次国际金融公司和亚洲开发银行获准在我国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是发行主体的突破和创新,可以带来国际上债券发行的先进经验和管理技术,从单纯吸引国外资金转到引进国外先进技术、金融工具创新和培养专门人才上来,有利于促进我国债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改善我国目前直接融资比重过小、融资结构不合理的状况。

  二是有利于促进我国债券市场的对外开放。在我国债券市场中引入外资发行主体标志着我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又迈出了重要的一步。根据我国经济金融对外开放的整体部署,我国债券市场也正在逐步开放。目前,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有人民币经营资格的外资商业银行可以参加债券承销团参与债券的发行承销,也可以通过准入备案制进行债券买卖;银行间债券市场已经引入第一家境外机构投资者——泛亚债券指数基金。

  此次允许国际开发机构在国内进行债券发行是国内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的又一个重要步骤。作为多边国际开发机构,国际金融公司和亚洲开发银行在协助推动新兴市场国家开放资本市场方面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与中国在金融领域方面也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两家机构在中国进行债券发行,将进一步促进中国债券市场的国际化进程。

  三是有利于降低国内贷款企业汇率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长期以来,国际开发机构对国内企业投资的资金来源,主要通过在国外发行外币债券,并将所筹集的资金通过财政部门或银行以外债转贷款方式贷给国内企业。由于国际金融市场汇率波动频繁,不仅影响国内贷款企业的实际用汇金额,而且企业在购汇还贷时也将承担一定的汇率风险。允许国际开发机构在国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并用所筹资金投资于国内企业,国内企业获得的将是人民币贷款资金,从而减少了国内企业资金汇兑的风险,提高了企业资金使用效率。

  与此同时,国际金融公司和亚洲开发银行在中国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也为两家机构自身业务的发展提供了有利契机。两家机构通过发债,其项目建设和业务发展获得了新的资金支持,资金来源也进一步多样化,提高了资金使用的效率。更具深远意义的是,中国是一个颇具发展潜力的新兴金融市场国家,在中国的金融运作实践,将为两家机构提供更为丰富的新兴市场运作经验,对提升其在全球新兴金融市场的影响力有着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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