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地区燃气价格敲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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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10:25 南京报业网 |
【金陵晚报报道】 日前,江北地区天然气销售价格敲定,物价部门正式批复南京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根据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天然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调整天然气销售价格浮动幅度的批复》等有关文件,具体规定如下,即一类用户(居民生活、学校)的销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其价格为:2.20元/立方米;二类用户(机关、团体)、三类用户(工业)、四类用户(商用、其它)的销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其中准价格每立方米分别为:2.40元、2.30元、3.00元,上浮幅度不超过15%,下浮不限,其具体 销售价格由供需双方在规定幅度范围内协商确定。 (姜晶晶 苏佳中)(编辑 暴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