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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治“号贩子”还要先治“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10:41 人民网

  近期,在医院门前活动猖獗的“号贩子”“医托”行为引起媒体的关注,也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卫生部等单位8日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号贩子”“医托”专项执法行动。对“号贩子”“医托”活动频繁的医疗机构,公安机关可根据需要设置警务工作室(见10月9日新京报)。

  在医院门前,“号贩子”、“医托”活动猖獗,根源在于医院内部而不是在“号贩

子”、“医托”身上,其中的原因已经不说自明。试问,如果医院内部不腐不烂,哪来“号贩子”、“医托”生存的土壤和空间?可见,治“号贩子”、“医托”不如治医院内部,这是事实。而这一点,难道说相关部门不清楚吗?既然明知症状所在,为何不“对症下药”呢?这就是最值得人们去思考的地方,尤其是相关部门。

  笔者并不反对治“号贩子”、“医托”用重典,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只有用重典,那些“号贩子”、“医托”的不法行为才会受到震慑,问题是公安机关可在医院设警务室,这能解决问题吗?众所周知,能在医院门前当“号贩子”、“医托”者个个都是“鬼精灵”,个个都象蚊子不盯无血的肉,也象采花大盗蝴蝶一般不采无粉的凋花,总之一句话,这些“号贩子”、“医托”不会轻易让民警逮着。

  原因除了以上所讲外,主要还有二:一是“号贩子”、“医托”有可能买通警务室,把民警“拖”下水;二是医院内部有些人也有可能买通警务室,让民警下水。这两点公开的“秘招”绝非笔者杜撰出来的,而是普遍事实和做法。未开始行动“号贩子”、“医托”先躲起来,万一紧急躲不开被抓,到头来教训几句,然后“从轻处置”本是惯用手法。因此,要治“号贩子”、“医托”还要先治“警”就是这个道理。

  当然,笔者并非想一棍子将“民警”打死,而是想给“民警”们再提个醒,请别再“下水”了,否则,设再多的警务室也没有用。要肩负起责任和义务,要对得起肩章和帽上徽章,首先就要尽心尽职,其次是要取信于民。而取信于民乃是设警务室的关健所在。笔者也相信,绝大多数民警还是信得过并且值得相信的,这就是人民的希望所在和放心所在,同时也相信,在医院设警务室必能树立新风,抵制“号贩子”、“医托”等,让全民也配合起来吧,更主要的是我们每个人都需要有一个健康的社会。

  来源: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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