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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长队长明天挨个过堂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15:40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早报特派记者贵阳报道记者周海波摄影向宁

  明(11)日,程辉、冯桃、接正锦、张保观将上庭受审。据记者看到的一份贵阳铁路运输检察院的起诉书,检察院指控被告程辉、冯桃、接正锦、张保观4人对明知是盗窃犯罪的人却故意包庇不使其受追诉,情节严重,应当以徇私枉法罪追究刑事责任。

  四被告个人情况

  被告人程辉,男,1963年7月15日出生,汉族,大专文化,原系成都铁路公安处成都车站派出所警务队警长,家住成都市金牛区。2005年3月8日因盗窃被成都铁路公安处刑事拘留。2005年3月8日因徇私枉法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决定,同日由成都铁路公安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冯桃,男,1968年12月11日出生,汉族,大专文化,原系成都铁路公安处成都车站派出所警务队警长,住成都市成华区。2005年2月27日因盗窃被成都铁路公安处刑事拘留。2005年4月5日因滥用职权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决定,同日由成都铁路公安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接正锦,男,1964年11月11日出生,汉族,大专文化,原系成都铁路公安处成都车站派出所警务队队长,住成都市九里堤。2005年4月5日因滥用职权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决定检视居祝

  被告人张保观,男,1962年3月14日出生,汉族,中专文化,原系成铁公安处龙潭寺车站派出所警长,住成都市金牛区圃园路。2005年2月27日因盗窃被成铁公安处刑事拘留。2005年4月5日因滥用职权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决定,同日由成铁公安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立案侦查,2005年6月4日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铁运输分院于2005年6月7日告知被告人程辉、冯桃、接正锦、张保观有权委托辩护人。2005年6月23日,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铁运输分院指定贵阳铁路运输检察院管辖。该院受理后,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经过一次退回补充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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