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用燃气被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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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14:00 金豹网-锦州晚报 |
本报讯(袭锦杭记者冯博)一市民在家中偷窃燃气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不料燃气监察人员“神兵天降”,窃气34个月换来拘留15天。 8日晚,市燃气总公司的监察人员对凌河区文化里住宅进行检查的过程中发现,该住宅楼居民张某正在家中盗用燃气,将其抓了个正着。在事实面前,张某只好承认,自2002年11月起,在自家燃气未申请开栓的情况下,私自卸下燃气表,并用软管连接到炉灶 上直接使用。经计算,其窃气时间长达34个月,如果按正常民用户平均用量,累计折合金额近8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