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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休假”的前提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15:21 南方周末

   董云龙

  每回过“黄金周”,表达对这种运动式休闲不满的人都不在少数。出门者说是到处人挤人,“大人看脑袋,小孩看屁股”;不出门者说购物难、菜价贵、吵吵闹闹头发胀。

香港《文汇报》10月3日发表了一篇港人谈黄金周利弊的文章(见《南方都市报》10月4日时评版“推荐”栏),则从较高的层面质疑“黄金周”:首先是这种大规模群众运动式的旅游,对内地和香港与旅游相关的各个领域造成严重冲击,导致经济运行秩序反常,对旅游区自然和人文景观形成污染和破坏,旅游质素下降,这种消费行为相当短暂,节后旅

游设施大量闲置,旅游从业人员大批下岗,影响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其次,在内地贫富差距拉大的情况下,在黄金周出现一部分人大规模超前消费和过度消费,而大量下岗工人和农民却无缘参与的情况,势必令贫富悬殊现象更加突出,社会怨气和矛盾更难纾缓,不利于社会稳定;再次,内地黄金周假期,在经济运作、营商接洽和信息沟通等方面造成诸多不便。作者建议在全球经济日趋一体化的今天,内地假期制度宜基本与国际接轨,内地可参考和仿效国际社会通用的“带薪休假”制度,让民众自由安排休假出游时间,而不搞划一式的黄金周旅游;同时,还可考虑将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中国味十足的节日增设为法定假期,通过发挥祭祖追远、纪念屈原、祈盼团圆、尊老爱幼等中华民族优良文化传统,纾缓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

这位港胞的意见是中肯的。我也赞成与国际接轨实行“带薪休假”制度,以确保中国的经济与社会运转处于常态,同时实行旅游业均衡的可持续的发展。

问题在于,这位港胞所说的国际上通行的“带薪休假”能否在内地实行呢?这是一个前提条件。

这位港胞有所不知,在内地当下的薪酬格局中,一般的员工,不论是私企还是国企,基本工资在薪酬总额中所占的比例通常不到一半,甚至不到1/3,按工作量计酬的“奖金”才是大头。现在实行所谓“带薪休假”,“带”的只是微不足道的工资,收入不丰家底不厚的人往往不愿休假。而实行“黄金周”,一休大家休,不休也得休,也就没什么可计较的了。

综上所述,就普遍情况而言,如果不理顺薪酬制度,先使之“与国际接轨”,让“带薪休假”的“薪”不低于日常收入太多,那么,人们是不会乐意“带薪休假”的。众多的人不愿休假,这个制度便很难推行。

请想一想:没有人强制农民进城,他们干完了农活,蛮可以在家“休假”呢,为何可休不休,要离乡背井奔城里打工,吃苦受累挨白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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