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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个工商所合并为95个 1/3机关人员充实到一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11:30 青岛新闻网

  作为全市工商系统的重大改革举措,我市11个区(市)工商分局基本完成“小局大所”改革,全市工商所由157个合并为95个,工商所人均数量由原先的9人增至17人,有三分之一机关人员充实到工商所,原属分局的一些职能下放到了工商所。改革后的工商所变大变强,工商机体中最基储最具活力的“细胞”被激活了。

  整合工商所1+1>2

  “小局大所”改革前,我市多数工商所是按照行政区域设置的,没有充分考虑管理成本和管理效能,导致工商所数量较多,监管力量不足,职能弱化、功能虚化。如改革前工商系统10人以下的工商所有104个,占工商所总数的三分之二,其中5人以下的工商所有42个,占总数的四分之一多,仅3人以下的所就有12个,这一机构偏多、官多兵少、人员分散的状况使部分工商所名不副实,学习、开会、考勤形不成制度,管理难以到位,阻碍了工商事业的长远发展。

  这次“小局大所”改革,市工商局按照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对工商所进行了有效整合,城区监管主体不足1500户的工商所就近被合并;以经济区域为主参照行政区划,辖区地域面积不足1平方公里且监管的各类市场经营主体不足2000户的工商所就近被合并;为突出工商所全面综合监管主体地位,部分区域经济特点明显,市场经营主体单一,专业性较强,整体力量较弱的工商所也被兼并;在工商所的设置上,工商部门还充分考虑了辖区经济特色和发展需要,比如为服务市南区楼宇经济发展,工商部门专门在延安一路以东燕儿岛路以西的楼宇经济密集区设置了监管楼宇经济特色的湛山工商所。在五市,工商部门普遍实行了以副科级工商所为中心所带动周围股级工商所的模式设置,以最大限度地整合执法资源。为便于与当地乡镇政府工作联系,被合并的股级工商所保留原机构,在工作上服从中心所的统一安排调度。

  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说,改革后比改革前减少了62个工商所,其中市区工商所精减30%,工商所人员数量增加68%,五市工商所精减45%,工商所人员数量翻了一番。通过人、财、物的整合,优化配置了执法资源,使基层执法能力空前加强,取得了1+1>2的效果。

  强化“一线”执法力量

  据介绍,“小局大所”就是要精简局机关,充实第一线,大大强化基层监管执法力量。此次改革工商所人员指数都是按照城区中心区域或经济发达区域工商所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少于20人,五市中心所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少于15人的原则配备的,从而使工商所人数由改革前的平均9人增至17人,增长率为88.2%,其中最多的市北区平均每所达到24人,全市最大的工商所人数达到32人,相当于一个邪分局”。工商所人员的充实,使监管力量更为集中,内部分工更加科学和细化,工商所内部均设立了注册员、市场监督管理员、法制员、案件主办人、食品安全专管员等岗位,实行一人多岗、一岗多责,为工商所承担起更多管理职能,实施辖区综合执法打下良好基矗

  以“小局大所”改革为契机,全市11个区市的95个工商所全面实行了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原先的470名工商正副所长通过笔试、面试和民主评议,318人重新任职。工商所工作人员通过“将选兵”、“兵选将”的双向选择,基本都找到了自己顺心的岗位。另外,工商部门还对市局、分局、工商所的机关人员超编、机关占用基层人员、事业单位人员与公务员混岗现象进行了彻底清理,实现了“编制归位,人员归队”,长期以来的混岗混编现象得到彻底解决。

  实现监管职能下移

  所谓的“大所”,不仅仅是数量上人员的增加或机构的减少,而是一个质的概念,主要是针对工商所的职能和地位、综合执法的能力而言的。

  “小局大所”改革后,要进一步加大向基层放权步伐,凡是分局能办、工商所也能办的,一律下放到工商所办理。

  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随着工商所监管职能不断到位和人员素质不断提高,市局和分(市)局还将进一步下放有关事权。

  打造高效监管模式

  “小局大所”改革中,工商部门积极推进监管方式改革。一是实行网格化监管。所有工商所按统一模式设置了登记服务厅和若干巡查执法队,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属地监管与分层管理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将监管区域划分若干执法责任区,设计出监管地图,实行分片划段的网格化监管,各执法队对各自责任区各类市场主体的各种经营活动实施综合监管,每名工作人员都实行一岗为主、多岗兼顾,避免出现执法“空白”和监管“死角”的问题。二是全面推行了分类监管。按照信用度和行业风险等级,将企业划分为A、B、C、D四个级别,依法实施远距离、近距离、零距离等不同频率的监管,增强了针对性,避免了盲目性。三是深化收费微机化管理,使基层人员的主要精力转移到监管执法上来。据介绍,工商部门实行的属地化管理、分级分类管理等改革举措相辅相成、互为支撑,形成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高效监管模式的雏形。

  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实行“小局大所”,不是削弱工商分局,而是职责权限的调整,是精干和提高;同时也绝不是简单地精简机构、充实人员和权利下放,而是责、权、利的有机统一。下一步,工商部门将切实做到“三个必须”,即必须把主要工作精力用在基层工商所上来;必须把软硬件建设向基层工商所集中;必须尊重和保护基层工商所的首创精神,大力加强工商所的科学化、法制化、效能化、规范化、信息化和纪律化建设,使“大”所更“强”,切实巩固工商行政管理的基础,在更高的标准上不断提高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水平,在更新的起点上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格宁丽秋

  ■背景

  随着形势的发展,工商部门监管任务日益繁重,监管领域越来越宽,难度越来越大,原先的体制机制导致的监管力量不足、执法能力不强与实现职能到位的矛盾日益突出。如何在总编制人数不变的情况下,用创新思维和系统理论构建全新的工商行政管理运作机制,最大限度地整合优化资源,发挥综合管理效能,为促进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服务已是势在必行。

  市工商局党委审时度势,紧紧抓住我市开展基层建设年的有利时机,按照“青岛当龙头,工商创一流”的目标,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做出了“小局大所”改革的毅然抉择,这是解决监管矛盾、提高工商综合执法能力的有效办法和根本途径。由此,今年9月份,我市工商系统11个分(市)局先后实施改革。改革后的工商所,在监管区域设置上更加合理,对“经济户口”的管理更加有力,人员和装备更加强化,执法监管更加集中,群众办理工商业务更加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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