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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被解雇 12名环卫工法庭讨回劳动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5日01:52 新桂网

  新桂网-南国早报桂林讯(记者刘飞锋)做了10多年的清洁工,环卫部门说不要就不要了?桂林市叠彩区12位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环卫工人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索讨劳动权。10月中旬,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引起市民广泛关注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环卫工人最终胜诉。

  从1991年开始,赵某等12人被招为叠彩区环卫站合同制工人,但一直没有订

立书面劳动合同。直到2001年和2002年,他们才分别按要求与环卫站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期限至2003年10月31日。然而,2003年9月28日,桂林市叠彩区环卫站发出书面通知,终止与赵某等人的劳动关系。同年11月5日,环卫站再次向赵某等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且于当月发给每人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费3000元。

  这一纸通知引起赵某等人的强烈不满。他们认为,在环卫站连续工作的时间已超过10年,依法应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被拒绝。2003年12月,赵某等人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后又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编辑:杨东 作者:刘飞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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