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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降价 广州执行较好 省物价局将通过指定媒体公示药品价格及政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5日10:07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商琦 实习生林月明 通讯员高诒茜)全国实行第十七次药品降价后,广州药店的药品降价执行得怎样?记者昨日获悉,省和市物价局的检查部门近日抽查了广州部分药店。检查人员发现,这些药店的药品降价执行较好,不过也有个别的价格标签未更改。

  据悉,省和市物价局的检查部门近日抽查了二天堂大药房、健民药店和采芝林药店等几个药店。在检查中,检查人员发现,二天堂公司印制了调价单发至各连锁店,各连锁店则

照单调价;健民药店总公司则已将降价规定通知了各经营门店,其电脑中的单价已作修改。检查人员共抽查了十几个品种,其都已按规定执行。而被抽查的采芝林门店则没经营22种降价的药品。检查人员表示,国家的药品降价政策在这些药店的执行情况较好。不过,有个别的价格标签未更改,电脑中个别药品的单价尚未调整,如环丙沙星(片剂250mg×6片/盒)超过了规定价格0.10元/盒。对此,检查部门表示将跟踪落实其整改情况。

  针对个别药品经营者批评省物价局药品价格政策的发布渠道不畅,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转发国家计委关于药品政府定价实行公示制度的通知》,省制定的药品价格及有关政策,在规定执行日期前,将通过指定媒体广东省价格信息网(http://www.gdpi.gov.cn)和粤港澳价格资讯网(www.ygapi.com)向社会公布。且通过这些渠道公示的药品价格及政策,与正式的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定效力,所以有关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单位须严格按照公示规定的日期、内容及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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