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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首次召开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工作会议 省府年拨3000万资助奖励民办教育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5日10:18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谢苗枫 实习生/杜冬日 通讯员/赖红英)昨日,记者从广东省民办教育工作会议获悉,今年起,省政府将每年拨3000万元设立省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用于资助和奖励民办教育。

  据悉,这是广东省第一次关于全省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工作的会议,也是第一次以广东省教育厅名义表彰各类先进民办学校的会议。会上授予广东白云学院等19所民办学校“广东

先进民办学校”称号,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幼儿园等6所民办幼儿园“广东省先进民办幼儿园”称号,并颁发荣誉牌匾。副省长宋海、省政府副秘书长江海燕出席了会议,宋海发表了讲话。

  民办教育机构逾9000所

  据介绍,截至去年底,广东省有民办幼儿园6311所,民办小学910所,民办普通高中481所,民办职业学校103所,专修学院61所,其他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1170所,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专科高校20所,合计9056所。其中广东培正学院、广东白云学院于今年初升格为民办本科高校,公办普通高校引入社会力量举办独立学院8所。全省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共有专任教师11.9万人。

  其中,在珠三角尤其是广州、深圳等城市,民办教育规模化、集团化发展趋势明显,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初步形成品牌。各地还积极探索多种办学形式,采取“公办民助”、“民办公助”、“国有民营”等形式办学,多种途径吸纳社会资金,依托老校名校开发优质教育资源,较好地实现教育总量的扩张。

  聘3年以上专任民办教师不超四成

  会议透露,尽管广东省的民办教育已经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但是民办学校教师的法律地位和管理规范还远没有得到贯彻落实,民办学校教师队伍流动性大,已有3年以上聘期的教师比较少。

  由于不少民办学校教师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切实保障,教师的户口、人事档案管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教龄确认、继续教育、流动等缺乏统一明确的政策规定,不少教师对在民办学校任教和谋求发展缺乏信心,流动频繁。据统计,3年以上聘期的专任教师占同类教师的比例,幼儿园为29%,小学为29%,中学为38.2%,民办高校为39%。高素质教师、中青年骨干教师的缺乏,影响了民办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此外,各地都还存在一定程度的无证办学现象,这些学校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较弱,极易产生学籍风险、安全风险、办学质量风险、抽逃资金风险等,对规范办学的民办学校也造成了不公平竞争。

  民校兴办者可取合理回报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在昨天的会议上表示,当前,民办教育相对于公办教育,处于弱势状态,需要扶持和鼓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和落实对民办教育的优惠政策。例如,民办学校享有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税收减免政策;民办学校建设用地纳入当地城乡建设规划,按公益事业用地办理,土地征用享受国家基础建设用地的优惠政策;民办学校兴办者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各地对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的民办中小学拨付相应的教育经费。

  此外,民办学校教师职称评定、住房、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生活保障问题,民办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等,也亟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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