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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气今起提价 我市中心城区15公斤装最高价86.5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5日12:22 大华网

  本报讯(记者林馥盛,通讯员林学群)受近期国际石油气市场价格持续上涨等因素的影响,我市石油气进货成本出现较大升幅,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和销售的实际,为保障气源和市场正常供应,市物价局决定从10月15日起调整中心城区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调整后15公斤装最高零售价每瓶86.5元,比原提高3.5元。

  据介绍,当前汕头市液化石油气货源绝大部分依赖进口,价格一直受制于国际市场

,今年上半年市场价格走势相对平稳,但进入7月份以来,国际液化石油气价格一路攀升。期间(8月13日、9月8日和27日)我市液化气销售政府指导价格共进行了3次调高,目前散装批发价最高为每吨5294元,瓶装零售最高为83元。进入10月份以来,国际气价仍继续走高,进口气从上月下旬的每吨530多美元上涨到现在的580多美元,每吨上涨约50美元;我市及周边地区市场的批发价也从原5300多元上涨到现在的5600多元,比最高指导价高出300多元。从省内情况看,目前部分地区已先后提高销售价格。如深圳、惠州零售每瓶已升至90元,珠海、湛江88元,广州87元,揭阳86元以上。

  据了解,此次调整为汕头中心城区内调整,具体范围为金平、龙湖、濠江区。澄海、潮阳、潮南区和南澳县的石油气价格暂按原办法管理。调整后,我市石油气批发中准价散装每吨为5348元(上浮后最高5508元)、15公斤装(净重14.5公斤)每瓶79.5元(上浮后最高81.9元);各门店零售(含钢瓶检测费)中准价15公斤装84元(上浮后最高86.5元),10公斤装(净重9.5公斤)56元(上浮后最高57.7元);管道气每立方米调为15.2元(上浮后最高15.7元,10月份用气按调前调后平均价结算,最高15.4元),各经营单位可在上浮3%、下浮5%幅度内根据实际自行定价。物价部门强调,各级物价检查所将加强市场价格检查,及时查处各种违价行为。

  (责任编辑:林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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