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发生歧视事件 外来租房户每吨水要交10元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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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5日16:05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10月15日电据鲁中晨报报道,10月13日上午,在淄博市张店区南定镇后南定村租房住的马女士反映,村水管站在收水费的时候,凡是本村村民一律按每吨3元收,而外来的租房户却要每吨交10元。 后南定村水管站一名工作人员介绍,大多数外来租房户都搞个体经营,用水量相当大,并造成了很大的浪费。另外,村里的输水管道是村里出资修建的,维修费也很高,而村水 管站供水到户需要经过多次加压,每加压一次都要收取一定的费用。张店区物价局价格管理科一姓李的负责人介绍,只要村民的饮用水用的是市自来水公司的水,都要按照每吨2.975元的价格收取,普通经营用水每吨5.27元,加压、维修费等费用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定。但生活用水每吨10元钱,价格的确很高,该负责人表示,他们将对此事展开调查。(姜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