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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经济房保障中低收入者 购第二套房将回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7日15:07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0月17日电据华东新闻报道,济南市建委日前透露,今后5年内,济南将以每年建设约60万平方米的速度,建设30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35岁至60岁的无房者和住房困难者将成为主要受益群体。

  据悉,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规模以建筑面积10万—15万平方米为主,单套住宅建筑面积控制在60—90平方米之内,户型以两室一厅为主,保证经济适用住房的总价能在中低偏下收

入家庭可以承受的购买能力之内。

  济南市建委要求经济适用住房要依照“分布合理,配套较全,规模适度,离市区较近”的原则进行前期选址,选定12个左右片区,作为经济适用房的项目储备,逐年滚动开发。

  经济适用房销售,将实行以年龄标准为主、以收入标准为辅的资格审定办法,主要面向35岁—60岁的无房者和住房困难者。只要申请人在该年龄段之内,济南市将根据个人申请、街道证明、家庭收入和居住情况,分年度确定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对象,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此外,60岁以上的无房者可申请廉租房。

  为保障经济适用住房房源充足,减少经营销售中的混乱,济南将建立经济适用房动态流转回购制度。据悉,政府部门拟成立专门的投资管理公司,负责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根据房产档案数据库的检索,一旦经济适用房的所有者购买了第二套住宅,原有的经济适用住房必须缴由政府投资管理公司按市场价的85%回购,回购后继续作为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供应社会。(祝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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