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20多名女工 人格不值29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10:32 贵州都市报

  黄金有价,珠宝可估,人格尊严无价。但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中城街某超市老板却不这样认为————在他的超市里,20多名女员工的人格尊严竟然不值区区29元钱!

  15日,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中城街某超市因丢失了一件价值29元的女士秋衣,20多名女员工被迫当着老板娘的面,脱光衣裤接受检查。对于超市的做法,女员工认为是对她们人格的侮辱,给她们精神上造成了极大伤害,她们一致要求超市方给一个合理说法。(10月18日《华

西都市报》)

  人格尊严是指公民作为一个“人”所应有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并应受到社会和他人最起码的尊重。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民法通则》也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公民对于自身的特殊部位,享有不受他人非法观看、探究或拍摄的权利。

  显然,超市老板根本没有把员工看作是“人”,而是把员工当作自己花钱(工资)“买”来的“工具”,想怎么使就怎么使。在他们看来,不就是脱光衣裤检查嘛,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哪管这严重侵犯了他人的人格尊严权,触犯了国家法律!

  据悉,绝大多数受辱女职工已经联名向超市递交了书信,要求老板书面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超市方面已经口头道歉,并将向每位员工赔偿400元钱。但女职工们认为此举与她们的要求相距甚远,表示,如果超市方面坚持己见,她们将诉诸于法律。

  这里,我要说:姐妹们,好样的!对这样的不良老板,就应该绝不妥协!惟有如此,你们才能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也惟有如此,类似的不良老板才会有所警醒!

  作者:周洪庆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