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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17:29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十月十九日电中国国务院新闻办今天发表的《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白皮书指出,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为指导,借鉴了人类政治文明包括西方民主的有益成果,吸收了中国传统文化和制度文明中的民主性因素,因此,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中国的民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从根本上保证了人

民当家作主。

  ——中国的民主是由最广大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这就从经济基础上决定了中国的民主不受资本的操纵,不是少数人的民主,是最广大人民的民主。

  ——中国的民主是以人民民主专政作为可靠保障的民主。人民民主专政,一方面要求在人民内部实行最广泛的民主,尊重和保障人权,保证国家权力掌握在人民手中,为人民服务;另一方面要求对破坏社会主义制度、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贪污贿赂和渎职等各种犯罪行为,依法使用专政手段予以制裁,以保障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中国的民主是以民主集中制为根本组织原则和活动方式的民主。实行民主集中制,就是要求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议事,使人民的意愿和要求得到充分表达和反映。实行民主集中制,还要求“尊重多数,保护少数”,反对无政府主义的“大民主”,反对把个人意志凌驾于集体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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