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医致人死亡赔偿巨款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11:05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
【金陵晚报报道】29岁的打工者李克(化名) 在自家门口私人诊所就诊后,因身体出现强烈反应被送往医院抢救,几天后不幸去世。死者家属告上法庭,索赔30多万元。 严军几年前毕业于某医科大学成教学院,在没有取得医师资格的情况下,来到南京河西地区开办私人诊所,无证行医。2005年6月25日,外来打工者李克感觉四肢无力,来到严军开的小诊所求诊。第二天,李克的身体情况并没有好转,便再次来到诊所。严军发现其患 有钾缺乏症,换药后继续治疗。当天下午,李克病情加重出现昏迷症状,被家人及严军送往江苏省人民医院抢救,6天后,李克死亡。经过尸体解剖检查,法医发现李克之死与严军的与治疗不当有一定的关系,但“死亡原因是多方面的”。 昨天上午,本案在建邺区法院进行了公开审理。李克父母妻子四人要求赔偿31万元,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严军在今年年底之前,除抢救时期已经支付的5900元医疗费外,再赔偿13万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双方约定赔偿完毕再无经济纠葛。(建民叶子青)(编辑暴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