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大火案记者索赔2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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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11:19 信息时报 |
衡阳消息 震惊全国的衡阳“11·3”特大火灾坍塌事故中受伤的记者杨帅索赔200万元一案,前日在湖南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杨帅的代理律师认为,衡阳市“11·3”特大火灾坍塌事故已被认定为一起责任事故,是由于房屋存在重大隐患所导致,开发商李文革理应为工程重大安全事故负责。 而李文革的代理律师则为李文革作无责辩护,并称李文革自己也是该次事故中的受害者,所以民事赔偿不应该由李文革承担。本案未当庭宣判。 杨帅的父亲杨顺初告诉记者,杨帅经过近两年治疗后,仍然没见好转,医院的诊断结果为因神经受损导致双下肢不能正常行走,大小便失禁,伤残鉴定为一级。杨帅在北京治疗期间,多次产生轻生的念头。杨帅是《衡阳晚报》摄影记者,在2003年11月3日发生的衡阳“11·3”大火坍塌事故中,时年26岁的他为抓拍消防官兵英勇扑火的镜头,在大火中冒险拍摄时,不幸被突然倒塌的房屋压伤。另有20名消防官兵在本次大火中牺牲。《三湘都市报》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