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吨水收4倍钱?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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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10:02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 (记者毕征)“只用1吨的水为什么要交4吨的钱?”业主周先生为此拒交水电费,而垫付了水电费的物业管理公司则把这位业主告上法庭。日前,周先生和高×物业管理公司在广州中院再次对簿公堂。 物管按每吨5.32元收水费 2002年底的一天,家住广州德政南小区的周先生发现物业管理公司以每吨5.32元的价格收水费。周先生觉得水费高得离谱,于是拒交。“水价实在太高了,用1吨水几乎要交4吨水的钱”,周先生说。小区内的部分业主也同周先生一样选择拒交。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于今年4月将这些业主告至东山区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周先生缴纳2002年12月到2005年4月的管理费及滞纳金、水电费和违约金等合计1.26万余元。 周先生认为,物业公司对水、电费的计算与事实严重不符,还伪造虚假单据增大应交纳的金额从中牟利,自己延交费用的原因是物业公司乱收费、首先违约引起的。 一审判物业公司降低收费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该业主理应每月按时交物业管理费,鉴于物业公司的清洁等工作做得不够好,物业管理费可适当降低。法院一审判决周先生向物业公司支付实际发生的水费(含污水处理费用,按单价1.53元计)以及电费。 一审宣判后,物业公司向广州中院提起上诉。法庭将择日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