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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撤销144个派出所 防止基层工作机关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13:27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0月21日电 据信息时报报道,广东省佛山警方前日宣布:将144个公安派出所改为社区民警中队的工作已经全部完成,

  据悉此举为全国首创。佛山原有196个派出所,撤销144个后,只保留52个派出所,保留的派出所也改变了命名,去掉原来的“街”、“镇”字样。

  据了解,佛山这次公安机构改革,是继去年撤销全部41个镇级公安分局之后的又一重大举措。为了切实防止基层工作机关化,佛山警方大刀阔斧开展改革,将144个派出所砍掉,改为一线战斗实体——社区民警中队,并且制定了派出所、社区民警中队的职责。

  按照新的基层工作规范,派出所是基层综合性的战斗实体,派出所内设机构统一为“四队一室”,即:刑警中队、巡警中队、

  治安中队、社区警务中队,综合室。辖区面积较大的派出所,可以设置若干个社区民警中队。

  在人员设置上,要求派出所警力占各区总警力的一半以上,其中社区民警中队警力要占派出所总警力的一半以上。社区民警中

  队要根据社区规模大小、人口多少、治安状况等,划分民警责任区。治安平稳、规模较小的社区,实行一社区一警制;治安复杂、区域较大的社区,实行一社区两警或多警制。(赵亮唐毅温淼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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