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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道”靠下跪得来,还是“公道”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20:36 人民网

  19日晚,在南京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举行的女子1500米决赛中,奥运冠军邢慧娜违反了体育道德,用拉扯等犯规动作干扰山西选手刘青的发挥,致使刘青冲刺速度减慢,屈居“亚军”。事后山西队认定邢慧娜犯规在先,山西队教练张敏甚至两度拉着裁判长的衣服跪倒在竞赛仲裁委员会面前,哭着请求回放录像并“主持公道”。经过长时间的讨论,仲裁委员会最终裁定邢慧娜在比赛中犯规,宣布取消邢慧娜的成绩,刘青终于讨回了公道。

  似乎应该说是“刘青终于讨回了公道”,但是,靠下跪哭求讨回的“公道”,其“公道”的含金量究竟有多高?跪来的“公道”还是“公道”吗?

  当着几十名记者的面,一位女教练竟然两度跪在裁判技术官员的面前,并且声嘶力竭地哭求对方“主持公道”,这种场面也只在一些古装戏中见到过:含冤女子拦住过路官员的轿子,下跪哭冤。但在一向以公平公正而自诩的体育赛场上,这种场面的出现,确实是很不协调。虽然“经过长时间的讨论,仲裁委员会最终裁定邢慧娜在比赛中犯规,宣布取消邢慧娜的成绩,刘青终于讨回了公道”,但我们还是不能不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假如刘青的教练不下跪哭求,刘青的这个“公道”是不是也能讨回?因为,仲裁委员会的这个裁定,毕竟是在“经过长时间的讨论”之后才得出的啊!这说明,在裁定邢慧娜的犯规问题上,仲裁委员会内部人员的意见并不是那么完全一致的。可见,这个最终裁定,不能排除与刘青教练的下跪哭求有一点联系。

  刘青讨回了“公道”,但刘青的教练却付出了众目睽睽之下下跪哭求的代价,说得直白一些,就是付出了自辱人格尊严的代价。那么,这对于刘青及山西队来说,岂非有失公平?刘青最后“公道”的获得,是不是因而被打了一个折扣?因为,这个“公道”本来在比赛一结束就应该得到的。笔者不相信,山西队能够当场看出来的犯规动作,而裁判技术官员只能凭借录像才能看出来。

  纵观整个十运会,可以说是丑闻不断:先是奥运冠军孙福明的“假摔”,又有重庆运动技术学院奚正龙揭开的跆拳道“黑盖子”,现在又发生了这起下跪哭求事件,十运会都快变成“丑闻会”了,这不能不令人产生这样的联想:在丑闻叠出的十运会赛场上,还有多少“公道”给打了折扣、缩了水?我们的裁判技术官员究竟要面对多少次类似的下跪哭求?在“公道”缩水的背后,我们的体育竞技机制有没有值得认真反思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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