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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警方因成功侦破宋陵文物被盗案受表彰 国家文物局重奖3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4日09:56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郑州讯昨日上午,省公安厅、省文物局在巩义市召开庆功表彰大会,对成功侦破巩义宋陵“1·26”、“5·26”两起石刻文物被盗案的有功单位和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国家文物局颁发奖金30万元,郑州市公安局和巩义市人民政府还分别奖励巩义市公安局10万元。

  今年1月26日和5月26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巩义市北宋皇陵发生两起石刻雕像文物被盗案,经多方侦查,警方最终于9月10日和10月17日分别在新乡市、商丘永城市将犯罪

嫌疑人全部抓获,缴获被盗国家一级文物3件(本报曾有报道)。

  在昨日的表彰会上,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向成功侦破宋陵文物被盗案的有功单位和全体公安民警表示祝贺,对河南省委、省政府和有关部门长期以来为保护民族文化遗产安全做出的成绩高度评价。单霁翔说,河南文物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河南文物的安全状况直接关乎全国文物安全形势,他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为保障文物安全再立新功。

  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秦玉海指出,“1·26”、“5·26”大案的告破,极大地震慑了文物犯罪活动。他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总结巩义宋陵文物被盗案和近年来发生的其他文物犯罪案件中的经验教训,堵塞漏洞,落实预防和惩治措施,各级公安机关还要适时展开打击盗窃文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表彰会上,国家文物局颁发奖金30万元,郑州市公安局、巩义市人民政府分别向巩义市公安局颁发奖金10万元。同时,省公安厅还宣读了对有功单位和个人记功的决定。

  线索提供董永雷

  □记者刘昌武通讯员曲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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