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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让民主实践嬗变为钞票说话?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4日13:20 人民网

  今年6月30日,湖南省望城县星城镇中华岭村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该村村民李军林通过送烟、送钱等手段“拉票”,最终当选为中华岭村村主任。该村进行选举当天,有人在跟着镇里工作人员的票箱走,只要谁家投了李一票就当场送上一包“精白沙”烟。(10月22日人民网)

  一次神圣的选举,就像在玩了一场并不精彩的游戏。有关的法律法规、有关的规章

制度在这场游戏中,被上至镇里干部,下至参选者揉捏得面目全无,以致最后出现选举胜负由钞票决定,让法治建设在这里蒙诟。

  那么,一次严肃的村民自治组织的选举,是谁扰混了“一塘池水”?是谁让村民的一场民主实践活动嬗变为钞票说话?

  镇党委政府不合法的严重干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事实上,在中华岭村的选举中,镇里个别领导自始至终将干预的权力凌驾于选举之上。

  其一,决定朝三暮四。当初,镇党委决定中华岭村支两委职数为7人,并选举产生了5名支部成员。可后来又突然宣布村支两委不交叉任职。那么,该村的村委人数就只有2人,显然违背了组织法第九条规定。后在村民的强烈要求下增至3人,可这又突破了7人的职数。

  其二,“强奸”村民意愿。在第一轮角逐两名主任候选人都没有过半的情况下,一名主导选举的镇党委副书记却要求群众呼声高的另一名候选人写下不参选的保证书,并先后召开5次群众大会,“要求”确保群众支持率不高的另一候选人李军林当选。当地党委政府中的个别人与李之间有没有见不得人的“默契”,难以知晓,而粗暴践踏他人的被选举权,违背民意强行操作选举却是不争的事实。

  其三,选举工作班子不伦不类。村委会的选举,理应在村选举委员会的领导下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可镇里不但派出了工作人员,而且由这些工作人员挨家挨户收选票。本来,投票地点的设置就已经违法,再由镇里的人去“越俎代疱”,其中的贿选就不言而喻了。

  另外,村民法律意识的淡薄,也是这次选举问题多多的重要因素。据悉,全村30多个村民小组,有相当部分组长及村里部分党员都先后收到了李送来的芙蓉王牌香烟。这种只图眼前的点滴“实惠”,而任意出卖自身的选举权,已成为实现村级组织自治的最大障碍。

  “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进程中,村级干部必将担负起越来越重大的责任。因而,对村级组织选举,必须合符法律,合符程序,合符民意,要坚决刹住选举中的违法行为。据悉,近日,望城县已组织专门的调查组对中华岭村的选举情况进行调查,我们期待此事能有一个公正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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