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勒索发廊女强奸刺字苦折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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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5日10:32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深圳讯 (记者李少华)昨日,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公明“刺字案”五名被告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第一被告宋光绪当庭忏悔。因涉及当事人隐私,法院采取不公开审理,昨日庭审结束后当庭未作宣判。 检方指控称,今年8月,被告宋光绪、柏智林因无钱购买毒品,遂起意绑架发廊女谋财,他们在公明租房后,于8月10日将两名发廊女带至出租屋内,对二女进行捆绑后向二女亲属索要赎金。在绑架期间,该案案犯先后对二女进行强奸、刺字等惨无人道的折磨。 8月21日,两名女子获解救,宋、柏等五名案犯也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深圳市检察院、法院对该案高度重视,深圳市检察院一位副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深圳市中院一名副院长亲任审判长审理该案。 因涉及两名女子隐私,昨日的庭审拒绝旁听,记者从其他途径获悉,在昨日的庭审中,五名被告除蒋仕春外均表示认罪,第一被告宋光绪对检方指控的事实未进行辩解,在被其辩护律师问及对实施的伤害有何感想时,他还低声称自己很内疚,但不知道如何用语言来表达。 案情链接: 8月11日,在宝安公明某发廊上班的15岁甜甜和18岁芳芳,先后被两名男子带回出租屋,两名少女随后遭绑架勒索。歹徒向她们各自的家人索要1.2万元和3万元现金。 因为未拿到钱,歹徒对她们进行了令人发指的摧残,包括用针蘸墨,分别在她们的额头、乳房、后背上刺下了“妓女一号”、“骚货”、“我是一只妓”等字。歹徒在长达11天的时间内,对两少女进行多次强奸,并用尽各种凌辱手段。(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