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公示岂能成“作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5日10:51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公示岂能成“作秀”

  血汗工厂 漫画林绍灵

  9月23日,广东省劳动部门在全国首次对20家违反《劳动法》的“血汗工厂”进行“曝光”。整整一个月时间过去了,“曝光”的效果怎样?记者电话联系这20家工厂后发现,

整改状况不容乐观。尽管有的工厂正在进行整改,但也有工厂竟然表示“不知道”,而一些工厂无法联系,据说负责人已经逃匿(昨日《工人日报》)。

  对违反《劳动法》的“血汗工厂”公示了一个月,人家被公示的工厂还不知道。如此“自作多情”的公示,究竟说明了什么?

  公示成“作秀”,是把公示当“儿戏”。俗话说,人要脸,树要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从事经济行为,其信誉如何,更是与工厂的经济效益有直接的关系。广东省劳动部门在全国首次对20家违反《劳动法》的“血汗工厂”进行“曝光”,对这些黑心厂主进行公示,其目的一方面显示了劳动部门打击“血汗工厂”的勇气,一方面也在于“杀一儆百”,希望通过公示引起社会的关注,从而减少此类现象的发生。但是,你在这里忙忙碌碌地公示了个把月,人家被公示的对象根本就不知道,对有关部门来说,这样的公示,多像是他们自导自演的一场戏。

  公示成“作秀”,暴露作风不实。应当说,有关部门要对这些“血汗工厂”进行公示,必须要对其劣迹进行调查,确认这些工厂的违法行为。在正式采取处理措施之前,对这些工厂进行公示,也是依法行政要履行的必要程序。但是,现在公示了月余当事人还不知道,就不禁让人怀疑,有关部门在公示的时候是轻率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我公示我的,你干你的。这边一本正经地公示,那边旁若无人地继续违法。严肃的公示,成了毫无意义的形式主义。

  公示成“作秀”,有损政府的威信。也许,有关部门是真的掌握了这些工厂的违法行为。但既然要公示人家的违法行为,就以事实为依据,和违法者见面,让他们心服口服,才能取得应有的效果。但是,从现在的情况看,也许是违法了有关部门没有告之,也许是工厂根本就没有违法。正像那位公司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没有违反《劳动法》。如果真有这些事情,劳动局早来处理了。人家连违法没违法都没有搞清楚,就如此轻率地进行公示,无形中也损害了政府的威信。

  事实上,对违法行为进行公示,不过是对其进行处理的一种形式,重要的在于对那些违法行为加大追究力度,最终落实整改才是目的。如果把公示作处理,不但起不到应有的警诫作用,反而是把公示当成了“儿戏”,如此公开地“作秀”,的确害莫大焉,当止!高君波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