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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信箱”新添律师身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5日12:10 新闻晚报

  晚报讯 “午饭时间是否是工作时间呢”,一个网名为“快乐的樱桃小丸子”的市民与律师在“上海市民信箱”的市民论坛里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一篇篇评论帖子被评为“火辣热帖”。记者昨天获悉,今年10月上海市民信箱首次开通律师在线服务后,市民向律师咨询各类法律问题逐渐成为论坛的热点。

  记者昨天点击http://bbs.smmail.cn/后,发现“市民论坛”中的《律师在线》栏目

上市民发来了各种问题,其中回帖率最高的是有关8小时工作制的帖子。网名为“快乐的樱桃小丸子”表示,他在一家中外合资的物流公司上班,最近公司更新了《人事考勤制度》:“根据《劳动法》规定,员工每日标准工作时间为8小时(不含午休时间),每周标准工作时间为40小时。”

  可他们中午经常因为业务忙而缩短一小时的午休和午饭时间来加班。他认为,劳动法对工作时间是不仅包括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时间,还应包括劳动者从事生产或工作的准备时间,结束前的整理和交接时间,工作休息时间和人体自然需要时间。他想知道,公司颁布的这项制度是否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他是否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这一个小时的加班费呢?

  上海德尚律师事务所的杨波律师回复道,法院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时会扣除一小时的午休时间,所以,若加班了的话,一定要保存证据。

  小丸子又问,扣除一小时是不是意味如果午间不工作就不能要求公司支付1小时的加班费?江民律师表示这个问题现存有争议,但他也回复了1000多字的认真解答。之后小丸子又对工资和薪金的区别等提出了问题,各位律师也一一解答,直到小丸子满意为止。

  记者发现,除了这个问题外,市民们还对“萨达姆该判什么刑”、“房票簿和户口本姓名不一样对动拆迁的影响”等问题提问,律师都给予了答复,有的给予了指导,有的一起探讨,互动气氛浓厚。

  《律师在线》是由上海德尚律师事务所今年与上海热线联合开通的,主要由事务所律师负责与市民论坛互动,为市民提供信息和法律咨询。此外,还由律师在“市民与法”栏目中传递最新的法规动态以及在办案过程中的心得,提供对市民生活有帮助的法律提醒等,目前已取得了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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