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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可认养“蒙古野马”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10:07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彭科 许冰 通讯员穗协宣 实习生程永强)前天上午,新疆林业局在广州市政协通报了66匹普氏野马认养方案,任何单位、个人都可以认养,每匹野马认养金额为2000元/年,一次性认养至少5年。认养者可将野马的图像等资料用于商业或宣传用途。昨晚,34匹已经被认养。

  据介绍,普氏野马俗称“蒙古野马”,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有6000万年的进化史。

普氏野马如同大熊猫一样,也是“活化石”动物,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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