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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办药品公司低价购药 高价销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10:57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周思详) 近日有消息称浙江台州、丽水、金华、瑞安等四个市人民医院分别向当地药监局递交了自办药品批发公司的申请。其中,台州市人民医院已获批成立批发公司。浙江此举在国内尚属首例。但就在医院纷纷向药监局申请自行创办药品公司的同时,浙江省医药商业协会也接到了一份来自众多医药公司联合签名的报告,要求制止医院创办药品公司

的行为。

  在医改再次失败的大背景下,浙江医院这逆“医药分家”潮流而动的行为在业内引发了巨大的震动,而该事件反映出包括法律盲点在内的一系列问题也开始让人思考。

  业界反对医院办药品公司

  占80%份额、处于药品消费强势地位的医院办药品公司,首先打击的一定是药品批发商。

  一个普遍的担忧是,这可能会导致变相腐败和不公平竞争。不少批发商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药品批发企业刚刚经过GSP认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软硬设备投资已超过上千万元,有资格有网络也有能力为医疗单位供应药品。现在医院再以国有资本进行重复投资,将造成国有资产的重大浪费;同时,在药品招标采购过程中,医院同时扮演了“裁判员”和“运动员”的角色,自买自卖,将置其他药商于不利地位,不利于公平竞争,也不利于药价的下降。更有批发商指出,医院自办药批,仅仅是变相的医药分家,实际上是想通过自己的批发公司低价购药,再通过自己的批发公司高价销售给医院,实现利益最大化。

  曾在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担任顾问的艾力彼医疗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庄一强分析认为,自办药品批发的营利性肯定会与其公益性产生冲突,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冲突并不一定表面化。

  药监卫生分歧较大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常务副会长朱长浩介绍说,目前药品企业普遍处于微利甚至亏损当中。药品企业本来就过多,全国大约有17000家药品批发公司,一旦医院自办药品企业的做法推广开来,药品企业的处境就更加艰难了。据悉,全国县级以上的医院就有近万家。一旦医院自办药品公司的口子打开,医院为了摆脱盈利下降的局面,自办药品企业的做法将得到效仿,这无形中让目前已经存在很多问题的药品企业将来的日子越发举步维艰。

  令人意外的是,对于医院办药品公司是不是合法,涉及管理的药监和卫生部门的看法竟不相同。而这一分歧,也凸显了法律盲点的存在。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GDDA)流通处处长陈卓鹏告诉记者,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医院是完全有资格办药品公司的。而GDDA负责药品经营企业注册审批的市场监管处一位人士直言,如果有医院提出申请,“没有不批的道理”。

  但这种说法遭到了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彭军的否定。彭军认为,非盈利性医疗机构投资举办盈利性药品批发公司,改变或变更资产的用途,不符合卫生部的有关规定。有业内人士指出,医药分家的解决也有一个折中之道,就是以平价药房代替医院药房。目前已经有一些地方有了试点。(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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