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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费拟纳入中央省级财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10:20 大洋网-广州日报

  探索建立人民法院的业务经费分别列入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的体制的可行性;

  逐步推行上级法院法官主要从下级法院优秀法官中选任以及从其他优秀法律人才中选任的制度;

  建立中国特色案例指导制度,统一司法尺度,准确适用法律;

  “实体和程序并重”的现代司法理念在纲要中得到充分体现;

  审判委员会由会议制改为审理制;

  完善申请再审程序,确保申请再审当事人依照法定程序申请再审,摒弃采取上访等非正常渠道进入再审。

  综合新华社电

  (记者田雨)最高人民法院昨日发布《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针对当前我国司法体制中存在的问题,系统部署2004年至2008年法院改革各项措施,启动人民法院新一轮的全面改革。

  二五改革纲要是继1999年第一个《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之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又一个综合性改革文件。2002年,在一五改革纲要顺利实施之际,最高人民法院即开始了二五改革纲要的起草。经过3年多的调研,形成涉及8个方面的50项改革措施。

  关键词:法院体制改革

  法院有望不吃“地方饭”

  作为司法改革涉入“深水区”标志的《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提出,要继续探索人民法院体制改革。这一领域将采取的改革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探索人民法院的设置、人财物管理体制改革,为人民法院依法公正、独立行使审判权提供组织保障和物质保障;

  ———改革和完善人民法院经费保障体制,探索建立人民法院的业务经费分别列入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的体制的可行性,研究制定基层人民法院的经费基本保障标准。

  关键词:人事管理制度

  延长资深法官退休年龄

  纲要提出,改革和完善司法人事管理制度。这一领域中将采取的改革措施有:

  ———推进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分类管理,逐步建立法官助理制度;

  ———与有关部门协商推动建立适合法官职业特点的任职制度,适当延长专业水平较高的资深法官的退休年龄;

  ———根据人民法院的管辖级别、管辖地域、案件数量、保障条件等因素,研究制定各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员额比例方案;

  ———改革法官遴选程序和选任机制,探索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实行法官统一招录并统一分配到基层人民法院任职的制度;

  ———逐步推行上级人民法院法官主要从下级人民法院优秀法官中选任以及从其他优秀法律人才中选任的制度。

  关键词:案例指导制度

  案例指导统一司法尺度

  我国法院将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的案例指导制度,以统一司法尺度,准确适用法律。

  纲要特别提出“改革和完善审判指导制度和法律统一适用机制”,并提出5项措施:制定死刑案件和其他刑事案件的量刑指导意见,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改革案件请示的做法,对具有普遍法律适用意义的案件实行根据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报请上级法院审理的制度;规范和完善案例指导制度,建立指导性案例的编选标准、编选程序、发布方式、指导规则;改革和完善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司法解释的程序,对司法解释的立项、起草、审查、协调、公布、备案实行统一组织,定期对司法解释进行清理、修改、废止和编纂;建立法院与法院之间、法院内部各审判机构之间、审判组织之间的法律适用协调机制,统一司法尺度,准确适用法律。

  最高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这里所说的案例指导制度不同于英美法系的‘遵循先例原则’,而与大陆法系国家实行的判例制度相似。通过改革,我们要逐步探索建立起中国特色的案例指导制度。”

  关键词:诉讼程序改革

  实体和程序并重

  “实体和程序并重”———作为现代司法理念之一———在纲要中得到充分体现。

  在改革和完善诉讼程序制度领域,将改革和完善死刑案件审判程序和复核程序;改革刑事证据制度,进一步贯彻落实保障人权和无罪推定原则;改革民事管辖制度,克服跨地区民事案件中的不当干扰问题;改革行政诉讼制度,特别是解决行政诉讼中的管辖问题,从制度上排除干预行政审判的各种因素;改革庭前程序,探索建立规范的民事诉讼简化程序和小额诉讼制度,提高诉讼效率。

  关键词:审委会改革

  消除审而不判、判而不审

  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审而不判、判而不审”、以“会场”代替“法庭”等与现代司法不相适应的做法将得到纠正。纲要明确,将对审判委员会进行全面改革:由会议制改为审理制;改革审理案件的方式和程序;改革表决机制,把不同意见记录在案;改革审判委员会成员的结构,确保高水平的资深法官能够进入审判委员会;健全审判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审判委员会除了以全体会议的方式审理案件外,审判委员会委员也可以自行组成或者与其他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或者具有普遍法律适用意义的案件。

  关键词:审判监督

  维护司法既判力

  纲要明确了申请再审的条件和期限、案件管辖、再审程序等事项,从制度上保证当事人能够平等行使诉讼权利。完善申请再审程序,确保申请再审当事人依照法定程序申请再审,摒弃采取上访等非正常渠道进入再审。据悉,由于现行审判监督制度存在提起再审程序的理由过于宽泛、再审程序的时限不明确、再审案件的启动主体过多等方面的问题,不可避免地形成了无限申诉、无限抗诉、无限再审的局面,既难以满足人民群众依法实现申诉权利的要求,又严重影响国家的司法权威。

  关键词:“执行难”

  公开信息促使自动执行

  对于执行问题,纲要提出:把执行程序中发生的实体争议事项的解决交由审判机构办理,真正实现审执分立,维护执行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执行程序,积极推进强制执行立法进程,规范各类执行主体的行为;建立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和其他执行督促机制,公开执行信息,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改革和完善执行管辖制度,探索执行工作新方法,确保胜诉的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实现;改革和完善审理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程序,加大对不履行生效裁判、妨碍执行行为的司法制裁力度。(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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