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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烟台两市荣膺“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11:25 青岛新闻网

  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26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文明委主任李长春出席并讲话。

  人民大会堂小礼堂内华灯璀璨、鲜花簇拥。来自全国各地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代表欢聚一堂,接受党和人民给予的崇高荣誉。大会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中央文明委副主任刘云山主持。会上,国务委员、中央文明委副主任陈至立,

人事部部长张柏林分别宣读了表彰决定。

  中央文明委决定:授予张家港市、厦门市、青岛市、大连市、宁波市、深圳市、包头市、中山市、烟台市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授予天津市和平区、上海市浦东新区、北京市西城区文明城区称号;授予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南宫村等 494个村镇全国文明村镇称号、北京天坛医院等 1001个单位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授予北京市东城区等58个城市(区)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区)称号、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等993个村镇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镇称号、北京急救中心(本部)等1999个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代表作了发言。

  责任编辑:屠筱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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