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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的培训费由谁承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13:34 大众网-农村大众

  问:从技校毕业后,我和几位同学被某公司招聘录用。报到那天,人事科长说要对我们进行为期半个月的安全生产及业务培训,并应当交120元培训费,如果不交就从第一个月的工资扣。结果公司真的从我们的头一个月工资中扣了120元钱。请问,我们公司的做法合法吗?读者史道胜

  答:我国《劳动法》第3条规定,劳动者享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第68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企业职工培训规定》第9条规定:“企业应将职工培训列入本单位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保证培训经费和其他培训条件。”由此可见,对职工进行业务培训,并承担正常的业务培训费用,是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用人单位不得将这一义务转嫁到劳动者身上。原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4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这个规定从另一个方面说明了承担劳动者的业务培训费用是用人单位的职责。因此,该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

  根据《企业职工培训规定》,用人单位在职工职业培训方面除了应当履行以上职责外,还应履行以下主要职责:(1)应建立健全职工培训的规章制度,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对职工进行在岗、转岗、晋升、转业培训,对学徒及其他新录用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培训;(2)应将职工培训工作纳入厂长(经理)任职目标和经济责任制,接受职工代表大会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与考核;(3)应结合劳动用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培训、考核与使用、待遇相结合的制度;(4)对经批准参加脱产培训半年以内的职工,应发放基本工资、奖金及相关福利待遇(双方另有约定的可除外)。

  潘家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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