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国际先驱导报:日本大买中国排放权 双方均得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16:27 中国新闻网

  (声明:此文版权属《国际先驱导报》,任何媒体若需转载,务必经该报许可。)

  通过出售排放权,中国公司获得了经济利益,提高了能源利用效能;日企则借此扩大了生产,并有助于加强日在《京都议定书》后续谈判中的地位

  10月20日,日本最大的钢铁公司新日铁和主要贸易公司之一的三菱商事,与位于山东

省的中国最大的氟利昂制造公司东岳化工合作展开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业务。上述公司已向中国政府提出了开展该业务的申请。据悉,估计到2012年为止,两公司获得的数量换算成二氧化碳约为5500万吨,此项目涉及温室气体排放权的规模将达到年度总计1000万吨,为世界最大。

  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是根据旨在控制全球气候变暖的《京都议定书》上规定的清洁发展机制(CDM)开展的业务。《京都议定书》的清洁发展机制规定,发达国家通过帮助发展中国家削减温室气体,所削减的部分可以作为自身的排放权使用。《京都议定书》于2005年2月正式生效,日本和中国都是缔约国。

  中日排放权交易连创纪录

  此次中日企业间项目通过削减东岳化工的氟利昂气体排放量,使新日铁每年获得约200万吨二氧化碳的排放权。中国的氟化工产品公司山东东岳化工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温室效应非常强的氟利昂替代物,为此新日铁在2007年中期将投产分解处理该替代物的工厂。据21日的日本《日本经济新闻》晨报报道,为了取得CDM项目认可,需要在联合国登记等各种各样的手续。

  “各种登记手续非常烦琐,指标换算也很困难。”上海国际问题研究所国际组织与国际法研究室的于宏源博士介绍。为此,日本三菱商事将专门提供这方面的协作。三菱商事计划取得每年约800万吨的排放权,销售给日本电力、钢铁等公司。新日铁与三菱商事未公布取得排放权的经费数额,但据日本媒体估计,两家公司将总计花费300亿~400亿日元。

  根据“中国清洁发展机制网”10月25日的消息,北欧电力交易所的碳排放交易行情是:每吨21.35欧元,当天完成交易4万吨。

  在CDM项目上,这是中日企业创造的第二个“世界最大规模”。此前,在今年的8月15日,日本工程技术公司日挥(日本挥发油株式会社)、丸红株式会社、以及主要综合性建筑公司大旺建筑宣布,三家公司将联手进行中国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这是日企首次涉足该领域。三家公司将负责减少位于中国浙江省的化工厂温室气体排放量。换算成二氧化碳的重量,这三家公司自2007年开始的7年内将获得4000万吨排放权。这是当时世界上最大规模的排放指标。

  而早在2004年11月《京都议定书》生效前,就有日本媒体报道,日本住友贸易公司有意与另外两家日本公司合作,在中国黑龙江省一煤矿场收集沼气发电。在导致全球变暖的因素中,沼气较二氧化碳超出21倍。

  由于日本公司意在获得排放权自用或出售,所以这些拟根据CDM进行的合作都选择一些换算成二氧化碳比率高,容易处理的环保项目。

  并非实质的技术转让

  就目前来看,这些CDM项目对中日双方而言都是有利的。从公司层面看,中国的公司将可意外获利,证券分析人士在分析巨化股份将成为第一家参与二氧化碳排放权交易的国内氟化工企业时,认为它的股价将因交易上涨。更为可观的是,中国获得了提高能源利用效能的新选择。“比如风力发电不污染环境,但发电技术要求高,设备成本高,这导致在内蒙古建设风力发电站并不太经济。现在通过CDM,发电企业可以通过出售排放权来降低成本。”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研究员潘家华介绍。

  “根据《京都议定书》规定,发达国家原本就有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义务。但目前,在中国的CDM项目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技术转让,只等同于技术和产品贸易”。潘家华说。同时,一些专家还对部分发达国家企业只在意购买排放权,扩大环保技术的领先优势,而不是进行实质的技术转让做法表示异议。

  对于从事排放权贸易商而言,它可获得差价赚取利润;日本国内公司可以通过购买相对价廉的排放权扩大生产;同时,一旦日本政府因此完成议定书要求的减排任务,也将加强其在《京都议定书》后续谈判中的地位。

  (来源: 国际先驱导报,记者:格颢)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