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岳麓区检察院办结系列拖欠住房公积金贷款案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17:03 红网 |
红网长沙10月27日讯(通讯员 李卓慧 袁竞)近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来到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检察院,送来一面“人民卫士,执法楷模”的锦旗,以感谢该院民行科办理、支持其为维护国家公积金管理秩序、维护公共利益所作出的诉求。 2001年以来,周某等6人以购买住房为由,向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贷款,并签定了借款合同,委托中国建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借款人发放购房贷款,约定按月归还 借款。但周某等人未按合同约定按期履行还款义务。2005年8月18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岳麓区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请求该院监督、支持其“立即终止合同,归还公积金贷款及利息”的诉求。经查实,周某等六人拖欠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时间从10个月到35个月不等,致使国家利益受到严重损害。为了维护国家公积金管理秩序,保护国家和公共利益不受损害,岳麓区人民检察院经查证属实后遂作出支持长沙市公积金中心诉求的决定,并将周某等六案逐一向法院起诉。 法院受理后,经岳麓区检察院积极参与调解,下达了调解书。其中五被告现已全部还清所欠贷款本息,并承诺今后严格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按合同约定按期归还公积金贷款。 (稿源:红网) (作者:李卓慧 袁竞) (编辑:张广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