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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交警执勤执法有了行为规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20:33 人民网

  人民网银川10月27日电交警上路执勤执法不得歪戴警帽,女警鞋跟不得高于4厘米,执勤民警不可双手叉腰,要用规定好的45种标准用语……一部《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警察路面执勤执法具体规范(试行)》日前在宁夏全境施行。这部10章60条的地方性规章分别从交通警察上路执法时的警容、举止、常用执法用语、查处交通违法的行为规范等诸多方面最可能出现的127种行为做了规范。这些规范以具体的内容,对交警执勤执法时的言行举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强调交警要注重维护自身形象,保障交通参与者合法权益。

  《具体规范》特别对交通警察上路执勤执法时的标准用语做了具体规范,即根据不同情况注重使用45种执勤执法规范用语。规范要求交通警察执勤执法时应以法言法语和文明用语的形式用语,禁止使用粗言俚语。据初步统计,在45种标准用语中有66处规定使用“你好、请、谢谢”等礼貌用语。(吴宏林、郝文敏、周志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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