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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商品条码管理办法》本月起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22:19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0月27日电(记者王宇、刘菊花)记者27日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获悉,国家已颁布了新的《商品条码管理办法》,新《办法》于本月1日起实施。在此间举行的新《商品条码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发布会上,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副司长王霓霓介绍说,新修订的《办法》包括总则,注册,编码、设计及印刷,应用和管理,续展、变更和注销,法律责任,附则等七个部分,共四十五条。与1998年起实施的《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相比,修订后的《办法》不仅将商品条码的管理范围从原来单一的对零售商品条码的管理,扩展为包

括非零售商品、物流单元、位置代码和条码标识在内的全球统一标识系统的管理,同时增加了对商业企业应用商品条码的管理,以及对商品编码信息的通报要求等方面内容。

  王霓霓说,新《办法》把条码管理范围从零售扩充至物流和生产领域,把商品的产、供、销联系在一起,通过商品条码追溯到生产企业,从理论上实现了食品的“可追溯”,对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意义重大。

  据悉,商品条码是商品的全球统一标识,是商品在国内国际市场流通的“身份证”。经过近20年的发展,条码技术已经渗透到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对我国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和国民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目前,我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已逾12万家,发展速度居世界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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