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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出台中小学教学工作指导意见 教师上课发短信将视为教学事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09:47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姚艺曲)教师上课期间不能随便拨打电话、发短信,否则将视为教学事故。在南海区即将出台的《中小学教学工作常规及教学事故处理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对教师的教学事故处理做了上百条规范性指导。

  上课时手机需关闭或调为震动

  该指导意见对教师常规教学工作提出了要求。意见指出,教师上课时穿着服饰要朴素大方;手机要关闭或调为震动,上课期间不能随意拨打、接听电话、发送短信;教师教学必须用普通话,并应严格要求学生上课期间使用普通话。

  教师要及时批改作业,作业一般在三天内发还给学生(作文在一周内)。批改作业要认真,学生犯错的地方要修改,要评出等级或分数,要注明批改的日期,作文要有简略的评语。该办法还要求,考试结束后,评卷老师要公平公正地评阅试卷,评卷工作要在考后五天内完成。

  下月起7所学校试点

  指导意见将教学事故分为教学组织事故、教学运行事故、教学考核事故、教学保障事故等四种类型。各类教学事故又分为一般、较大、重大三级出现一般教学事故给予事故责任人。内部通报批评;一学期内累计三次一般教学事故,视为一次较大教学事故。较大教学事故给予事故责任人警告处分;一学期内累计三次较大教学事故,视为一次重大教学事故。重大教学事故则给予事故责任人严重警告处分,取消该学期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等的评选资格,取消该学期接受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奖励资格;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极坏的,将直接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解聘。

  据了解,教学事故原则上由校长负责最后认定。据介绍,目前南海区教育局正在收集校长们的意见,修改指导意见中的有关条款,计划从下月起在南海的7所中小学试行,下学期则在该区中小学全面推广。据悉,对教学事故处理做类似的规范性指导,这在佛山市尚无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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