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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叫屈“不知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14:12 红网-三湘都市报

  读者声音“接到法院的处罚执行书后,我才知道自己因违章停车被城管部门罚款200元,但这时我要交1600余元钱,其中包括1080元滞纳金。如果城管当时通知到位,我也不至于要交这么多钱。”日前,长沙吴女士向本报反映。

  记者行动据吴女士介绍,前不久,她接到了两份来自法院的处罚执行书。该处罚执行书告知她,去年、今年她二次在人行道上违章停车,当时分别被芙蓉区、开福区城管执法

人员各罚款100元,如今,这200元违章罚款加上滞纳金等,她得交1600多元钱,相当于当时违章罚款的8倍。

  吴女士一脸无奈,她抱怨说,人行道违章停车是她的错,可她本人至今没见到城管部门的罚款单以及任何处罚通知。“如果我早知道自己要交违章罚款,那我肯定会及时交纳,绝不会拖欠或逃避交罚金。”她说。

  对此,长沙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芙蓉区大队法制科一文姓工作人员说,他们城管部门查到机动车辆违章停车后,会当场开出违章的陈述通知书贴在违章车上,通知书上会告知车主违章停车,并要求车主在限期内交纳罚金。

  芙蓉区、开福区城管大队均表示,城管部门工作量大,不可能一一去通知违章车主本人,通知书贴在车上的明显位置,不会被风吹走。而且城管部门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前,在媒体上公告了违规车辆的信息。作为执法部门,他们该做的工作都已经做到位了。按照有关规定,车主逾期不交罚金的,每天则按罚金的3%收取滞纳金,最高可达1080元。

  但吴女士一直叫屈,称收到法院处罚执行书才知道自己被城管部门罚了款。她说,希望城管部门采取更好的措施,与车主及时沟通,避免车主们再花“冤枉钱”。

  记者 陈月红 实习生 杨艳 采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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