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贫困外来务工者可以申请免费的法律援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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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15:48 新华网 |
新华网杭州10月27日电(记者傅丕毅、郭丽琨)流动人口大省浙江最近拆除了贫困外来务工者纳入法律援助的最后一道门槛,这个省1200万外来务工者从此可以和本地人口一样,申请免费的法律援助。 在27日举行的《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颁布五周年座谈会上,浙江省法律援助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今后只要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案件发生在浙江的当事人都 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这意味着,法律援助的大门彻底向贫困外来务工者敞开。此前,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法律援助的对象是:具有本省户籍或者暂住证的经济困难当事人。这一规定将许多在浙江务工,但尚未办理暂住证的贫困外来人员排斥在法律援助之外,也因此被许多法学专家喻为,外来务工者免费打官司的最后一道门槛。 新近修订完成并颁布实施的《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修改了旧《条例》关于法律援助对象的限制性规定,新《条例》说:“当事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服务,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都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